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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增值税的反向征税

在大多数情况下,卖方有照章支付增值税的责任。建筑业增值税的反向征收机制意味着:在某些建筑业服务的销售中,买方而不是卖方应承担支付增值税的责任。

 

什么时候适用反向征税机制?

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增值税的反向征收机制适用:

  • 交易涉及出售建筑服务或租赁劳动力进行建筑服务
  • 买方是指以非临时(持续)方式出售建筑服务或租赁劳动力进行建筑服务的经营者,并且
  • 销售在芬兰进行

注意,施工服务销售给私人或销售商品的情况下,则不适用增值税的反向征收机制。

 

对于销售是产品还是服务,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的机械是按照服务分类的,但是也有例外。

因为卖方有责任确定买方是否适用反向征收机制,而有些买方通常不符合条件,检查每个交易的增值税反向征收机制的条件是非常必要的, 所以有任何交易前请一定联系我们做进一步确认。

另外卖方为除芬兰以外的任何其他国家/地区并且未在芬兰有增值税注册的企业,服务时间仅仅在9个月以内时,增值税的反向征收机制适用。

 

增值税申报中需要填写的信息

建筑服务买卖的详细信息通过增值税申报表(VAT return )报告给税务管理局。

  • 卖方在“建筑服务和废金属的销售”(Sales of construction services and scrap metal)部分中申报应交增值税的建筑服务总金额。
  • 买方依据反向征收机制,报告所有的、买方负有增值税支付责任的建筑服务采购。购买总金额在增值税申报表中的“购买建筑服务和废金属”(Purchase of construction services and scrap metal)部分中申报。

买方根据24%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在“购买建筑服务和废金属的税收”栏(Taxes on purchases of construction services and scrap metal)中申报应纳税额。

买方在“纳税年度的税收减免”(Tax deductions for the tax year)中申报可抵扣采购的税款。

 

发票

建筑服务的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发票。卖方必须查明买方是否符合适用增值税反向征收机制的条件。如果满足全部条件,则卖方不在发票中向买方收取增值税。

发票必须包括通常的帐单明细,但不包括税率或税额。买方的增值税标识号 (VAT identification number )必须在发票上注明。在国内交易中,增值税标识号是芬兰买家的 Business ID。发票中必须说明买方有责任申报、并支付增值税(反向征税)。

买方应承担增值税缴纳责任的依据必须在发票中说明,例如,参照《增值税法》第8c条 (by referring to Section 8c of the Value Added Tax Act)。

 

反向征税不会影响增值税抵减的权利

买方有权扣除根据反向征税承担的增值税, 如果是于买方应税业务运营相关而购买的商品或服务。

卖方也有权以惯用的方式从与建筑服务的销售有关的采购中抵扣增值税,即使买方对增值税交纳负有责任、而不是卖方。

 

更多相关信息参见芬兰语及英语网页。

https://www.vero.fi/yritykset-ja-yhteisot/tietoa-yritysverotuksesta/arvonlisaverotus/rakennusalan_kaannetty_arvonlisaverovelvollisuus/

https://www.vero.fi/en/businesses-and-corporations/about-corporate-taxes/vat/vat-reverse-charge-in-the-construction-sector/

Page last updated 10/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