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及服务购买税务摘要 -旅游从业者
中国导游如果是雇员身份并在芬兰居住6个月以下(182天),即作为非居民纳税人,有在芬兰(有限的)的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人必须就芬兰获得的收入缴纳源泉税。雇主必须从非居民纳税人的工资中扣除35%的源泉税,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给收入登记处。对持有源泉税卡的非居民纳税人,雇主可以在代扣缴税款之前从收入中减除税务减免额。减免额度为每月510欧元或每天17欧元。
如果中国导游有企业,作为规则,针对其所支付的在芬兰完成的非工资款项的工作,芬兰承包商(支付者)有义务代扣缴源泉税。
但是,如果符合以下条件,承包商无需收集源泉税 (针对其支付的非工资款项):
- 已经在芬兰预付登记的外国公司 (ennakkoperintärekisteri/Finnish prepayment register)
- 外国公司向承包商提供税率为0%的源泉税卡
此外,如果此外国公司提供了完整的解释/证明可按国际税收协定条款在芬兰免征税,服务接受者不代扣源泉税(如芬兰与另一个国家之间有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通常这种情况涉及到的外国公司在芬兰没有常设机构。
相对与芬兰的有限公司,当非工资补偿支付给外国企业或商业伙伴关系时,源泉税税率为13%, 非工资补偿支付给私人企业家或自营者时,源泉税税率为35%。
Page last updated 9/12/2019